近来【江苏省疫情补贴政策文件江苏疫情防疫补助发放范围】

南城 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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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江苏疫情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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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层面:以江苏吉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例,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仅税率优惠一项即减免企业所得税310万元,推动营业利润率翻倍、研发投入增长435%。

线上线下结合,推行“一企一策”定向辅导江阴税务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方式,通过“一企一策”税务营商专员定向辅导、“江苏税务12366征纳沟通平台”等举措,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免税税种:明确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两项税种占企业固定成本比例较高,减免政策可直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时间范围:政策仅针对2022年度,属于阶段性扶持措施,旨在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增值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销售 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包括医疗物资、检测试剂、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具体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

〖壹〗、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

〖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此调整反映了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工程建设领域费用计取规则的同步更新。费用计列的停止范围 时间节点:自2023年1月8日起,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停止计列。

〖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拟建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中,同样不再计列该费用。

〖肆〗、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2021疫情补贴领取通知

020年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特殊时期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和领取条件,是补贴3月至12月期间不符合失业保险金标准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确切的说,疫情国家补贴6个月失业金是网上误传的,应该是8个月。

疫情生活补助金领取条件 特定时间段内新申领失业保险相关补助的人员2021年9月13日—10月31日期间,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可领取每人500元的疫情生活补助金。

重庆大足疫情补助申请指南救助范围城乡低保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临时救助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困难群体。

江苏盐城发布“惠企”二十条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壹〗、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执行期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3个月,旨在通过多维度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冲击。

〖贰〗、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苏州出台的“惠十条”政策及时且具有针对性,涵盖了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多个方面,直接回应了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叁〗、合肥出台的惠企“12条”政策通过“保、增、降”方式,从疫情防控保障、企业用工复产、减税降费、信贷融资四个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全市逾九成企业将受益。 具体内容如下: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对技改新增产能的防疫防护用品重点生产企业,给予增购设备投资20%补助。

重磅利好!江苏省发放民营养老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

〖壹〗、023年江苏省向全省在业民营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标准为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11月底前发放到位。政策背景与目的背景:受疫情长期影响,民营养老机构面临运营成本上升、入住率波动等困难。为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平稳恢复,江苏省政府延续并优化纾困政策。

〖贰〗、江苏将对1567家民营养老机构发放4572亿元纾困补贴,以缓解疫情对其运营造成的冲击。 具体政策内容如下:补贴背景:受疫情影响,江苏2240家在业养老机构全面封闭管理,普遍面临收入减少、成本增加的困境,服务和运营受到严重影响。

〖叁〗、普惠性纾困补贴2023年江苏省对全省在业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办民营和民办机构)实施一次性补贴政策,标准为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惠及1500余家机构。该补贴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旨在缓解机构运营压力,但未针对特困人员养老机构设置专项标准。

〖肆〗、民营养老机构纾困补贴2023年,江苏为缓解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压力,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补贴对象覆盖全省在业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办民营和民办机构),按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的标准发放。该政策旨在稳定养老服务供给,保障老年人入住权益,补贴直接与机构实际服务人数挂钩,体现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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